鐘亦,湖南省岳陽市湘陰縣三塘鎮吳公村人,25歲,小學文化程度,學過兩門手藝,長年在外打工,無存款,和父母同住。
2014年2月7日,正月初八,這是鐘亦與妻子朱陳結婚一周年的日子。這天晚上,鐘亦潛入妻子家里,殺死妻子、岳父、岳母以及妻弟四人,隨后投江自溺身亡。
鐘亦是怎么樣的一個人?《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三次深入湘陰調查,試圖勾勒出他一步步走向毀滅他人、毀滅自己的人生軌跡。
十年打工路:
“他基本只養活了自己”
正月十六,這天是鐘亦的“頭七”——如果他還有“頭七”的話。
在中國南方農村傳統風俗里,“頭七”要為死者燒紙錢、預備飯菜,以便讓魂魄升天。
但鐘亦的父母采取決絕的方式。
他們燒掉了鐘亦的手機、睡過的床、所有的衣服,以及他去年9月在長沙做的“具有生育功能”的醫院體檢證明等。他們希望再也找不到任何關于鐘亦的痕跡,甚至不情愿回憶兒子的從前。
鐘亦的家,位于湘陰縣三塘鎮吳公村。
吳公村緊靠湘江,沒有工業,水稻和漁業為當地傳統產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萬元。
湘陰是個勞務輸出大縣,在近40萬青壯年勞動力中,全縣在外務工人員約20萬人。“同村里大多數年輕人一樣,鐘亦沒念多少書就出去打工了。”吳公村主任黃檢平(化名)說。
鐘亦,1988年出生,14歲上初中,不到一個學期即輟學。鐘亦的父親鐘棋(化名)說,他成績不好,不如學藝。
父親托熟人把鐘亦送到湘陰縣城學習汽車修理,“當了一年半學徒,又做了一年半師傅,前后三年,沒有掙到錢。”
17歲的鐘亦決定去廣東闖一闖。此前,他的大部分伙伴去了深圳,看起來“混”得不錯。
“做了四五年,活都不長久,工資也不高,沒剩什么錢。”鐘父說,兒子每年僅在春節回家一次,沒有露出發財的樣子——連荷包都沒有鼓起來過。他對兒子工作的工廠不清楚,甚至弄不清究竟工作地點是在深圳還是在廣州,或者別的什么地方。
2011年,鐘亦回來了,跟隨父親學泥瓦匠。再后來,跟隨一位親戚在岳陽、長沙等地做凈化工程。
鐘亦的最后一份工作,是2013年10月,在哥嫂開的一家小飯館里“跑龍套”。哥哥把弟弟的工資交給母親存起,給他留點零花錢。
鐘亦自己也主動把打工所積累的一點錢交給母親。“十多年里有過幾回。”鐘父說,他基本只養活了自己,“‘討老婆’的錢都是家里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