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保證機構改革順利進行,必須認真做好機構變動中的人員調整。要做到工作能正常運轉,人員有妥善安排。從總體上說,這次機構改革在人員問題上要解決的,主要是調整結構,提高素質。要把人員的調整和培訓密切結合起來,有計劃分步驟地將一部分人員調整到需要加強的國家機關以及經濟、文化組織。
為了鞏固機構改革的成果并使行政管理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必須加強行政立法,為行政活動提供基本的規范和程序。要完善行政機關組織法,制定行政機關編制法,用法律手段和預算手段控制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要層層建立行政責任制,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要制定行政訴訟法,加強對行政工作和行政人員的監察,追究一切行政人員的失職、瀆職和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活力、效率、積極性的提高,離不開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近年來,我們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積累了有益的經驗。但是,現行干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重大缺陷,主要是:“國家干部”這個概念過于籠統,缺乏科學分類;管理權限過分集中,管人與管事脫節;管理方式陳舊單一,阻礙人才成長;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這使我們長期面臨兩大問題:一是年輕優秀的人才難以脫穎而出,二是用人問題上的不正之風難以避免。進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對“國家干部”進行合理分解,改變集中統一管理的現狀,建立科學的分類管理體制;改變用黨政干部的單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員的現狀,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改變缺乏民主法制的現狀,實現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開監督。
當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即制定法律和規章,對政府中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依法進行科學管理。國家公務員分為政務和業務兩類。政務類公務員,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組織法進行管理,實行任期制,并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依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推薦各級政務類公務員的候選人,監督管理政務類公務員中的共產黨員。業務類公務員按照國家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實行常任制。凡進入業務類公務員隊伍,應當通過法定考試,公開競爭;他們的崗位職責有明確規范,對他們的考核依法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他們的升降獎懲應以工作實績為主要依據;他們的訓練、工資、福利和退休的權利由法律保障。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利于加強和改善黨對人事工作的領導,有利于造就德才兼備的政務活動家和行政管理家,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國家行政管理的穩定性。建立和完善這樣一種制度,需要相當長的過程。當前要抓緊制定國家公務員條例及相應的配套措施,組建國家公務員管理機構,籌辦國家行政學院。
在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同時,還要按照黨政分開、政企分開和管人與管事既緊密結合又合理制約的原則,對各類人員實行分類管理。主要有:黨組織的領導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由各級黨委管理;國家權力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建立類似國家公務員的制度進行管理;群眾團體的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原則上由所在組織或單位依照各自的章程或條例進行管理。
無論實行哪種管理制度,都要貫徹和體現注重實績、鼓勵競爭、民主監督、公開監督的原則。競爭機制引入企業管理,為優秀企業家和各種專門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條件,已經并將繼續引起企業人事制度的一系列變化。應當適應這種形勢,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使新的企業人事制度建立和完善起來。競爭機制還應當引入對其他專業人員的管理。各行各業,都要按照各種人才成長的不同規律,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和制度,使各種專門家和事業家能夠成批涌現并且迅速成長為各方面的骨干和中堅。黨內黨外,都要創造人員能合理流動、職業有選擇余地的社會條件,破除論資排輩等壓抑進取心和創造性的陳腐觀念。這樣,人盡其才,各展所長,大家都有奔頭,增強黨和國家機關以及全社會的生機和活力就有了希望。
(五)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
正確處理和協調各種不同的社會利益和矛盾,是社會主義條件下的一個重 大課題。各級領導機關的工作,只有建立在傾聽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才能切合實際,避免失誤。領導機關的活動和面臨的困難,也只有為群眾所了解,才能被群眾所理解。群眾的要求和呼聲,必須有渠道經常地順暢地反映上來,建議有地方提,委屈有地方說。這部分群眾同那部分群眾之間,具體利益和具體意見不盡相同,也需要有互相溝通的機會和渠道。因此,必須使社會協商對話形成制度,及時地、暢通地、準確地做到下情上達,上情下達,彼此溝通,互相理解。
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的基本原則,是發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優良傳統,提高領導機關活動的開放程度,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人民討論。當前首先要制定關于社會協商對話制度的若干規定,明確哪些問題必須由哪些單位、哪些團體通過協商對話解決。對全國性的、地方性的、基層單位內部的重大問題的協商對話,應分別在國家、地方和基層三個不同的層次上展開。各級領導機關必須把它作為領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去做。要進一步發揮現有協商對話渠道的作用,注意開辟新的渠道。要通過各種現代化的新聞和宣傳工具,增加對政務和黨務活動的報道,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支持群眾批評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反對官僚主義,同各種不正之風作斗爭。
(六)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真正享有各項公民權利,享有管理國家和企事業的權力?,F階段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建設,必須著眼于實效,著眼于調動基層和群眾的積極性,要從辦得到的事情做起,致力于基本制度的完善。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根本的政治制度。近年來,各級人大的工作取得了很大進展,今后應繼續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職能,加強立法工作和法律監督。要進一步密切各級人大與群眾的聯系,使人大能夠更好地代表人民,并受到人民的監督。要加強全國人大特別是它的常委會的組織建設,在逐步實現委員比較年輕化的同時,逐步實現委員的專職化。要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和工作程序,加強制度建設。
人民政協是包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方面代表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要加強政協自身的組織建設,逐步使國家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重大問題的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經常化。要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完善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協商制度,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歷來是黨和政府聯系工人階級和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社會主義民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要理順黨和行政組織同群眾團體的關系,使各種群眾團體能夠按照各自的特點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能夠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⑶⑷)更好地表達和維護各自所代表的群眾的具體利益。群眾團體也要改革組織制度,轉變活動方式,積極參與社會協商對話、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克服“官”氣和行政化傾向,贏得群眾特別是基層群眾的信任。